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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
2008-07-08 10:11:36
禅城区调整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成交单价不超7478元按1.5%征收
昨日,禅城区财政局发布通告,自今年7月1日起,禅城区实际成交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7478元、容积率1.0以上、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按契税税率3%减半(即1.5%)征收契税。此前受理的住房交易申请按原普通住房标准执行。 □调整
成交单价不超7478元减半
禅城区房管局产权科负责人介绍,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出台的相关规定,从2006年开始,禅城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为: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三、实际成交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5291元。符合以上标准的普通住房交易按契税税率3%减半征收契税。其他住房则按契税税率3%来征收契税。
“此次调整,其他两个条件不变,只是将单位建筑面积的成交价格进行调整,是因为目前禅城房价涨了,原来的标准不再适用,不超过7478元是根据今年上半年住房平均交易的实际价格来定的!”该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而以一套120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6000元/平方米的住宅计算,按照新标准1.5%的契税税率,禅城居民可减少契税负担约1.08万元。 □影响
一定程度上刺激楼市需求
“禅城区的房价涨了,这一优惠标准也随着市场行情进行调整,这是合理的,就像所得税标准调整一样!”佛山市资深房地产专家骆仪克这样分析道。而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禅城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较快,但成交量却相对下滑,这其中,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在各种因素影响下未能得到释放是原因之一。
记者从佛山市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2008年第一季度佛山市房地产(住宅部分)交易情况获悉,今年第一季度,佛山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5607元/平方米,同比上升40%,其中禅城8493元/平方米,同比上升81%。而佛山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约103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滑约36%,其中禅城为8.9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幅度均超过30%。禅城区一季度仅成交657套,相当于去年的一个月。“优惠标准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刺激楼市需求,促使市民出手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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