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于本月初公布《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来,目前全区已敲定14家定点医院,并将从本月16日起,进入居民门诊参保登记、缴费环节。
记者昨日了解到,6月16日~7月31日,凡具有禅城区户籍的居民,按照就近、便利、自愿的原则在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缴费参保,并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同一户口簿中有一名应参保对象不参保的,则全户不能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可以自愿选择参保或不参保)。户籍在村的,可以村集体为单位参保。
1030种药品纳入
报销药品目录
据悉,参保人在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费用予以100%报销。中草药方剂按每剂3元报销。
记者留意到,《药品目录》包括417种口服药剂、143种肌肉注射剂、120种外用药剂、以及350种中药方剂。“门诊常用药品基本全在目录上,可以满足市民看常见小病的需求。”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禅城分局有关负责人说。他建议,居民门诊就医时,尽量选用《药品目录》内口服药及肌肉注射的药品,这类药品费用是100%减免的。“市民也需要改变就医习惯,看病时了解药品目录信息,尽量减少没有纳入目录药品使用,减轻费用负担。”
定点医院须公布
《药品目录》
根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禅城分局公布信息,全区承办居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有14个,分别为:朝阳医院、向阳医院、永安医院、同济医院、环市医院、澜石医院、张槎医院、南庄医院、苏李秀英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五医、市妇幼保健院。
定点医疗机要求设置宣传栏、投诉箱,公布《药品目录》及药品价格,控制自费项目的使用率,使用自费项目的患者不得超过就诊患者的25%。让市民明白消费。
制图/曹宪尚
温馨提示
医保待遇:居民门诊医保首年度参保登记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2008年7月31日,在7月1日前完成登记起享受居民门诊医保待遇;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期间办理参保登记的,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从办结参保手续(领取《医疗证》)之日开始享受。
参保所需资料:户口簿原件、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银联卡,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需出示医疗IC卡或社保手册,到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参保登记确认表》并缴纳保险费。参保人个人缴纳保险费的缴费方式由各镇(街道)确定。低保特困等需要医疗照顾人员持户口簿原件、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及有效期内的《佛山市禅城区特困人员医疗照顾证》到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办理,个人不需缴纳保险费,其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由区慈善会社会医疗救助金负担。
参保咨询: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拨打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禅城分局管理监督及咨询电话:8801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