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首页 -> 新闻 -> 法治新闻 桑拿房未经许可不得留宿客人 要求办理住宿登记
南方都市报
2008-08-07 11:54:52
公安部门要求从事旅业经营的桑拿按摩场所办理住宿登记
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获悉,从8月1日起,警方已对桑拿按摩场所接待客人住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桑拿按摩场所未经行政许可不得向客人提供住宿经营服务。
市公安局近日下发的通知要求,桑拿按摩场所只能提供桑拿按摩服务,未经行政许可不得向客人提供住宿经营服务。确需接待客人住宿的,必须符合旅业经营条件和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许可,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按照旅业有关规定经营管理。而且接待客人住宿的房间,硬件设施必须符合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的条件,严格区分于按摩房间,不得擅自将客房改建成桑拿按摩房使用,也不得随意使用桑拿按摩房作为客房。经公安机关许可从事旅业经营的桑拿按摩场所要安装、使用公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服务台、房间摆放或张贴《旅客住宿须知》,设置专门的服务人员,引导住宿人员凭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服务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今后,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为客人提供住宿经营服务的桑拿按摩场所,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取缔。对已取得旅业经营资格,但不如实登记、录入旅客信息资料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近期市公安局还将组织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对桑拿按摩场所接待客人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经营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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