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首页 -> 新闻 -> 法治新闻 先勒索后伤人 “猛男”被判4年
南方都市报
2008-09-18 09:48:47
因餐费问题与餐厅服务员发生矛盾,一湖北男子吴某纠集同伙20余人霸占餐厅位置,扰乱餐厅正常经营,并勒索餐厅老板6000元。日前,南海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4年。
吴某在2003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南海法院判刑2年,2004年底刑满释放。2006年7月10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吴某与一对不知名的男女(另案处理)在南海区黄岐“湖南人家”餐厅就餐后结账时,要求餐厅打折并让其同时使用优惠券,该餐厅的员工告知他折扣与优惠券不能同时使用,吴某则称如果不能同时享受折扣与优惠券就不离开餐厅。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该店员工只好为吴某打折及折扣优惠,并向吴赔礼道歉。但吴某仍认为该餐厅不给他面子,要求见餐厅老板,该餐厅老板翟某知道后便向吴某作了解释并全免了吴的用餐费。吴某仍不罢休,随后纠集了20多名男子来到餐厅里占桌子、占座位、拿香烟、点菜吃饭,扰乱餐厅的正常经营。其间,吴某向餐厅老板翟某、李某索要钱财,经讨价还价,翟某、李某之后拿出人民币6000元交给吴某,这才平息了事件。
同年11月24日晚8时许,吴某的哥哥来到黄岐向被害人赵某索要5000元欠款。被告人吴某拿出刀和手枪状物体叫赵某房间内的人不许动,其哥哥则持刀将赵某逼到墙角,然后刺伤赵某腹部,赵某被刺伤后从身上拿出5000元交出,吴某的哥哥又用刀刺伤赵某腹部,赵某哥哥在阻止时也被刺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