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辉一审判死,附带赔偿受害人家属38万余元
使用前女友身份证开房,与现任情人欢好后将其杀害,企图让警方认定前女友是杀人凶手。广西桂平人杨明辉被捕后百般抵赖,却抹不去其在现场的大量罪证(本报7月14日曾作报道)。日前,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明辉死刑,并附带赔偿受害人王某家属38万余元。
2007年9月27日10时许,警方接报称罗村某旅店223房发现一女子被杀,该女子为南海里水某酒店服务员,警方侦查后确定涉嫌凶手为王某同事、现年31岁的杨明辉。2007年9月29日16时许,广西桂平警方会同佛山南海警方在广西桂平市城区新天地步行街抓获杨明辉。
今年7月11日,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因杨明辉对与其前女友赖某分手一事怀恨在心,遂产生杀害被害人王某后嫁祸于赖的歹念,并预先写好意为赖某系凶手的字条。2007年9月26日晚,杨明辉用赖某身份证登记入住罗村某旅店223房。次日凌晨5时许,杨明辉持菜刀砍了王某肩膀一刀,后又用王的腰带勒死王某。事后,杨明辉将事先准备好的字条置于现场,企图转移侦查视线,后逃离现场。
日前,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死刑,并附带赔偿受害人王某家属3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