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首页 -> 新闻 -> 法治新闻 一年级学童工地溺亡 制衣厂赔6.5万
南方都市报
2008-10-08 10:06:55
学童在制衣厂工地上溺亡,是工厂没履行安全责任,还是家长未尽监护职责?家属与厂方对此各执一词。日前,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厂方补偿死者家属6.5万元。
据了解,崔某原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其父母在顺德区均安镇畅兴工业园附近上班。9月6日,学校放假后,崔某来到工业园附近的一制衣厂玩耍,结果不慎跌入制衣厂的一个水池溺亡。据悉,该制衣厂是一基本竣工的厂区,厂房和围墙等已建好,出事的水池用于储水浸泡,出事前厂门口的电动闸门未安装。因此,崔某的家属认为厂方没有完全履行安全责任,应对事故负责。而厂方则表示,崔某之前曾多次到该厂区玩耍,厂方已多次驱赶,并向家属反映,是家属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均安镇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多次约见双方进行调解,并就死者的补偿问题对双方进行法律分析。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双方终于在9月22日达成协议,由厂方补偿死者家属6.5万元,该补偿款在9月24日全部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