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政府批复同意,杨和、明城、更合三镇,10月1日起,将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其中居民住户每月每户4元。
这次收费范围及对象包括,杨和、明城、更合镇辖区内所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城中村住户(含常住户和暂住户)。建筑垃圾及工厂废物不纳入本次征收范围。
根据区物价局的文件,收费的标准具体为:居民住户每户每月4元;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每户每月100元;工矿企业按产生垃圾量计收每吨105元,而商业、服务业、公司以及饮食业,则每月按面积大小计算来收费。
文件规定,对于五保户,孤寡老人、烈属、社会救济户等困难家庭,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