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新的佛山市电力设施用地补偿方案经市政府批准,现已正式颁布实施。根据该方案,禅城、南海、顺德三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最高可达5万元,三水、高明两区则按此标准的80%执行。同时,在电力设施建设过程中,还将对所占用土地的农作物以及地上建筑物给予一定的补偿。从7月份以后,佛山行政区域内的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用地补偿,均适用该方案。 佛山市政府还专门出台实施细则,要求电网建设项目一律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绿色通道,简化电网项目开工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进一步缩短电网建设项目办理时限。
征地拆迁可获三类补偿
根据新的补偿方案,电力设施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农作物补偿费和地上建筑物补偿费三类。其中禅城、南海、顺德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禾田、菜地、鱼塘、旱地每亩补偿5万元;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亩补偿3万元,三水、高明区按此标准的80%执行。而农作物将按现状补偿。其中,观赏树苗和果苗每亩分别补偿6000元和5000元。菜地及粮食,三水、高明两区按照每亩1000元补偿,其他三区的标准则为每亩3000元。因电力设施建设引起的地上建筑物拆迁,合法建筑按建筑造价扣除折旧,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
方案还规定,已建成运行及利用旧线进行改造,并且用地不超出旧线路用地范围的电力线路,其新建的杆塔基础用地,也应按本方案标准做出补偿。但如果是未在国土规划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的违章建筑物,则不作任何补偿,并要求无条件自行拆除。
电网建设纳入绿色通道
佛山市政府近日还出台了《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要求各级部门为电网建设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
根据要求,相关部门在为电网建设项目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时,要特事特办,尽量简化程序。凡符合规划的电网建设用地,应通过绿色通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土、消防、规划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对市政府重点电网建设项目,供电企业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后,对资料不全但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先办理建筑工程许可手续,待资料补齐后,再补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重点电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部门也应优先审批。